执法监察科

负责起草城市容貌标准、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市容市貌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市容整治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城管综合执法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执法队伍的管理和业务考核;负责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城市街道家具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自行车建设管理、便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便道机动车停车场及临时泊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城市管理领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以及依法应由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负责“门前五包”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含“雪亮工程”相关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负责参与春运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市场建设和夜经济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市区停车场建设;指导城市露天烧烤整治工作;指导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工作、市城管市场服务中心。

按照职能划分,负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