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八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开展“大干50天·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活动的同时,深入开展八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二、整治内容

(一)城市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补植栽植力度,消除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内缺株断垄、黄土裸露、花坛破损等现象;提高城市绿化管护水平,确保无杂草、无垃圾;加大公园游园广场管理力度,确保各类设施齐全、正常使用。

(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克论净”“以水洗城”,全面开展“洁城”行动,清除各类垃圾死角、管理盲区;加大对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基础设施管理力度,确保设施正常使用,卫生干净整洁。

(三)市政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修复破损道路和便道,实现道路路面平整畅通,无沉降、坑槽,无明显坑洼积水,路沿石顺直完好,井盖、井箅等井具完好无缺失;对城市道路两侧路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提升,确保主次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背街小巷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

(四)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乱发乱挂的各类条幅、小广告,开展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切实消除市容“乱象”;严查重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行为,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治理长效机制。

(五)拆违拆迁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未完成拆迁任务的县市区,对9条国道和37条省道过境路段违章建筑进行整治,并做好拆迁场地善后的美化包装、立面改造、绿化美化等,确保6月底前完成任务;严格落实城乡结合部考核问责办法,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对不重视不整改的建议属地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问责,高压推进工作开展。

(六)建设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行动。对围挡占压便道、围挡设置不规范、应设未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未按要求设置的一律不得施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营造安全、舒适、美观的出行环境。

(七)河道水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彻底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加大河道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尤其做好汛期河道清淤工作,确保水域水面清洁、路面干净整洁;强化河道日常管护,打造水清、岸净、景美的美丽河道。

(八)扬尘管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裸露地表整治,全面消除裸土部位;严管道路扬尘,一天一策湿扫洒水,及时开展全民洗城;严管工地扬尘,最大限度消除污染;严管渣土运输,严格落实“全监控三必查一停运”措施,对私拉乱倒、抛洒遗漏等严管重罚,高压管控。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局主管领导担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与文明城市创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明确牵头领导和牵头科室,八项整治工作中涉及多个局领导、科室的,由常务副组长和排名靠前的科室牵头。三是每项工作都要按“五要件”要求,明确任务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整治实效。各责任领导、各处室要根据工作方案加强问题排查力度,列出详细的任务清单,形成专题工作台账,组织力量集中攻坚,切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项工作简报制度,各处室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同时,局办公室、各处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工作进展、实际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问责。由局办公室、直属单位纪委牵头,数字城管中心积极发挥督导作用,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督查;八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科室每周要报送反面工作典型,由直属单位纪委汇总后,报驻局纪检组,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问责程序,用问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