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建设项目占用(临时占用)绿地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2021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查处。
二、抽查范围、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等级
各类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施工单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为B、C的抽查比例为10%,D、E的抽查比例为25%。
三、抽查内容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工作安排
抽查内容符合标准要求的,柚查结果为合格;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未按要求参加抽查、拒不配合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抽查结果为不合格。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柚取核查人员,采取网上核查和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企业或责任主体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柚査要求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抽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抽查工作纪律,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