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乡县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全省第二批洁净城市(区)创建验收。至此,我市各参评县(市、区)均已获得省级“洁净城市(区)”称号,实现了“洁净城市(区)”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建立了城管部门牵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配合的“1+N”模式,通过标准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各县(市、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通过严抓日常清扫保洁管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部位清扫保洁,对辖区主次干道、支路和小街巷,采取“多机深度清扫+人机即时保洁”相配合的作业模式,提高道路清扫、冲洗作业频次,深度清洁路面。加大道路人工微型高压水车冲洗,扩展作业面,提升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
河北省“洁净城市(区)”创建工作自2015年开始,是城市环境容貌整体水平的代表,是推进城市容貌提升、治理城市道路扬尘的有力抓手。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通过验收的各县(市、区)及以往达到洁净城市(区)创建标准的县(市、区)要继续提升市容环卫设施管理水平,保持“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全覆盖,全面打造干净卫生环境、整齐街容街貌和有序城市环境,进一步彰显示范和引领作用,保持城市洁净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