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主城区那些位置高、体积大、设置在高楼上的“高大上”楼顶广告,将被拆除,还城市最美的天际线。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该部门将集中对辖区内九类广告牌匾“再摸排、再梳理、再整治 、再提升”,确保全部整治到位。
拆除楼顶广告,露出“城市天际线”
城市天际线,是从远方第一眼所看到的城市的外边形状,是楼的顶层与天空相接处,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城市“天际线”又常被称为城市轮廓。
“那些位置高、体积大、设置在高楼上的楼顶广告,不仅影响市容环境,维护不到位还可能带来安全问题,成为高悬于市民头顶的‘利剑’。”市城管局城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此次整治行动,他们将坚决拒绝此类“高大上”。
根据实施方案,整治楼顶广告,市区主城区内除保留医院和车站楼顶字体标识外,其他建筑物顶部的大型广告、三面翻、单体字、招牌标识将全部子以拆除,露出“城市天际线”。
全面清除商业性墙体广告
整治塔牌广告,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环线周边和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城区段两侧范围内,严禁设置广告塔、广告柱、广告牌和大型跨街广告等设施设备,已设置了的将被拆除。同时,还将清除依附在过街天桥、地道桥、施工围挡、在建建筑楼体等设置的售楼标语、销售电话、招商信息等宣传广告。
整治立面广告,全面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墙体字,以及随意设置、张贴、悬挂的各类布幅、条幅、标语等。公益广告或宣传栏要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旧、损坏。
整治灯箱广告,将拆除各类指示灯箱、起落架、落地灯箱、柱式广告、LED闪烁灯箱和可移动灯箱。全面清除影响市容、违规设置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周边和灯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灯箱广告和其他商业广告,以及各类宣传设施设备。
整治电子广告,从严控制各类电于显示屏和大型音像电子显示设备的设置,对架设在城市公共空间、建(构)筑物外墙以及依附在建(构)筑物及其他改施设备门(窗)上向外展示的LED显示屏、发光字等不符合城市容貌要求,影响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声光污染的各类电子显示设备,将全部予以清理拆除。
严查流动举牌广告,发现一起扣缴一起
整治流动广告,将全面清除在各类停车场、车站、交通护栏、候车站等设施上及公共场所设置的移动气球、标语、彩旗、窗贴等宣传品。
整治招贴广告,禁止张贴、喷涂、刻画和散发招贴式小广告。对沿街散发小广告和流动举牌广告的,发现一起、扣缴一起。全面清理各类城市“牛皮癣”,做到随有随清、夜涂晨清。
整治门头牌匾,规范门头牌匾设置,按照“一店一牌、整洁有序”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种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置门头牌匾的违法行为,对“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联系电话等不规范牌匾进行拆除,门店橱窗玻璃不得张贴广告;修复或拆除临街亮化标识不全的牌匾。
整治楼宇标识,从严管控建(构)筑物楼体广告、字体标识设置。楼宇标识的设立应不超过建筑顶部,贴附于建筑物外侧,材质、大小、色彩要经过专业设计,与建筑本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严格对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手续,与审批、备案手续不符、无手续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楼宇标识出现缺笔少划、灯光不亮、污损变形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修复或予以拆除。
各县市主城区范围内同步整治
据介绍,此次广告牌匾整治推进工作的整治范围,包括市主城区(北至龙岗大街、南至祥和大街、西至西环路、东至新东外环的围合范围),以及除桥西区、桥东区、开发区以外的17个县市主城区范围的主次干道、小街巷、城市出入口、迎宾线、环线沿街两侧和户外公共场所、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
9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将按照整治内容及标准,集中对辖区九类广告牌匾“再摸排、再梳理、再整治、再提升”,确保如期安排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