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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5月24日,新河县司法局利用县委组织部智慧党建系统,举办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班邀请新河县政府法律顾问、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之永律师授课,六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共计70余人
培训中,张之永律师从《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内容、处罚程序,结合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和生动详实的法律事务案例,就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含义进行了深入浅出和全面系统的讲解,并围绕当前115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乡镇的实际需要,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文书制作,对《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就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含义和乡镇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讲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专业性和实用性。同时,张之永律师围绕当前115项行政处罚事项已经下放到乡镇实施的实际,结合《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和多年从事律师工作的经验,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乡镇行政执法流程实务、执法案卷文书样式规范和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
通过培训,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容、程序、法律依据、执行标准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业务水平,为今后顺利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分行业邀请省市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专家教授,定期来新授课,现场业务指导,真正解决好行政执法权下沉乡镇后向即能“看得见”、“管得了”,实现“管得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