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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省司法厅公告
第5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3号),现将河北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9月2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二、报名与交费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河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费为每考生85元。需要领取考试费收据的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报名期限内或打印准考证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并在考试结束时统一回收。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五、咨询电话
报名人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市司法局咨询电话,询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政策。
石家庄(0311)87852253
唐 山(0315)2826584
秦皇岛(0335)7078042
邯 郸(0310)3155158
邢 台(0319)2183521
保 定(0312)5913691
张家口(0313)2161260 2181292
承 德(0314)2289121
沧 州(0317)3133279
廊 坊(0316)7160950
衡 水(0318)2376011 2376078
河北省司法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