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365bet官网平台_365体育投注官网_365娱乐app官方版下载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拔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工作的通知
邢组通2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干部(人事)科: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管拔尖人才、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市技术能手选拔管理的意见》(邢字〔2006〕29号)规定,决定开展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 选拔推荐范围
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的选拔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按照“高端引领、示范带动、注重实绩、社会公认”的原则进行。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拟选拔160名左右,分为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社科五个类别。人选的选拔推荐在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邢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中进行。
公务员原则上不列入选拔推荐范围。现有市管优秀专家不再延续管理,但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报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直接列入市管优秀专家队伍。
(二) 选拔推荐条件
市管优秀专家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技术上拔尖,在学术和技术界有较高声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应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科研成果奖项: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主研人)或中国青年科技奖。
3、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或省科技进步、省发明创造、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两项)。
工作业绩和贡献:
4、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水平被公认居省内领先地位,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前瞻性或对发展新兴学科有重要贡献,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在省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学术造诣深,出版的专着在省内、国内有重要影响,被SCI、EI、ISTP等国际着名检索学术刊物收录论文。
6、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着,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全市推广,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7、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奖或省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作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产业龙头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技术创新领军人物,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8、在医疗卫生领域,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省内同行认可,总结出了一套有效办法,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9、长期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着的经济效益,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燕赵技能大奖”称号。
10、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或资本运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行之有效、受到省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或资本运营经验,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特别是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做出了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11、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为弘扬民族和地方文化、建设先进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燕赵文化英才”等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12、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形成独创性理论,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或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上获得一枚以上奖牌,或获得上述奖励的运动员。
13、在其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
以上条件中,所报项目成果以2012年来获得的最新成果为重点,在此之前的成果作为参考。凡集体项目,限报项目的直接主研人或主要承担者1人,同一科研项目或成果同时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以最高奖励等级为准。
二、推荐选拔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择优推荐的办法进行。
1、推荐申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进行部署组织。人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包括拟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主要成果及业绩等情况,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1000字),并会同申报人填写《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推荐审批表》。
2、审核呈报。对拟推荐的人选,须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以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名义上报市委组织部。
3、进行初选。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推荐人选的综合考察报告、《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推荐审批表》和主要成果、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参评人选。
4、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分行业类别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选进行评审。
5、研究审批。综合评审结果,对通过评审的市管优秀专家人选,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社会公示。对经过审批的市管优秀专家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命名表彰。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进行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市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在推进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各项工作。
2、对评选出的市管优秀专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所在单位具体管理。管理期为四年,期满后重新参加下届选拔。
3、市管优秀专家在管理服务期内,要制定工作目标,每年由市委组织部对市管优秀专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并存入本人档案。对考核合格档次以上的市管专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邢字[2010]10号)规定,每人每年发放科研支持经费3000元,由市财政列入预算。
4、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市管优秀专家资格:经考核,连续两年没有新成果、新业绩的;调离生产、科研等一线岗位的;工作中因个人过失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政治上或其他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剽窃他人成果的。
5、上报材料要求。各县(市、区)请于2016年12月1日-2日,市直及驻市单位于5日至7日,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科,逾期不再接受推荐。推荐材料包括:县(市、区)委,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意见,综合考察报告(一式两份,A4纸打印,附电子版);《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推荐审批表》(一式六份,附电子版);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A4纸横向打印);各类成果、奖励证书、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别附复印件一份)。(表格下载:rck3699061@163.com,密码:3699061)
附:《第八批市管优秀专家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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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