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邢卫应急〔2016〕17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各县市区、各单位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加强了应急预案的管理,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为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要看到预案修订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相关预案缺乏协调联动、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为切实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本辖区、本单位的卫生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优化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与周边市、县(市、区)的沟通,共同做好可能发生的区域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切实加强卫生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2013年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修订和印发工作,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工作。着力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应急联动、舆情引导、应急资源保障等应急工作机制,增强预案的有效性。进一步细化实化应急措施,防止群伤群死事故。同时,各县市区、各单位卫生应急预案更新和修订后,要及时报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备案。
三、努力推动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的执行力,为有效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保障。严格实行应急预案执行主体一把手签批制度,对因不落实预案要求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同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四、着力强化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应急演练,着力增强应急演练的真实性,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订相关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五、积极探索卫生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各县市区、各单位充分利用各自的应急平台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数据信息库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队伍、物资、装备、场所等应急资源数据库及数据维护更新机制,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