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卫生热线
12320卫生热线
2005年底,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公众提供一个统一、便于记忆和使用、方便公众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的热线号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下发《卫生部关于启用“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通知》(卫办发〔2005〕486号)文件,正式启动了全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网络建设,并将其功能定位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咨询和投诉举报。
2006年9月,为推动全国各地12320的建设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做好“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6〕376号),同时成立由原主管副部长任组长,有关业务司局为成员的12320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与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全国12320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提出“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建设工作原则。
2012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14号),重新明确了12320的定位和职能,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12320建设纳入本地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12320卫生热线服务体系。
2013年3月,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正式更名为12320卫生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