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后陆续复工,请查收生态环境分局8条提醒
来源: 时间:2023-01-28【字号:大 中 小】
春节假期已结束,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这里汇总梳理了有关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易发多发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形和注意事项,特供各企业参考、注意和把握,切实抓好环境管理、避免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发生,确保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一、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保证企业复产复工时,环保责任人同步到岗到位,对节后回岗位工作的员工,要进行环境安全和治理设施运行再培训,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基本的环境安全意识,知晓应急响应程序,避免环境管理缺位。要组织对治理设施开展巡检,调试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时更换过滤网、活性炭、布袋、滤筒等耗材。
二、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事故应急池、储罐区围堰等是否符合要求,防止事故液体、作业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的措施是否健全,涉及有毒有害气体风险防控设备设置是否合理等。
三、做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启污染治理设备,按规范添加药剂,保持污泥菌种活性,加强废水进出口自测,定期巡查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四、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重点检查废气收集效果和管道气密性;对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及时更换活性炭和其它滤料,做好脱附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对吸收塔检查喷头效率,对除尘器检查反吹和除尘灰的二次污染防控。
五、做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联系第三方机构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维,确保在线数据准确可靠,合理运用各项监控数据及时发现问题。
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七、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要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八、做好内部管控。做好巡检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状况,要立即停止相应生产和排污行为,并向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报告(电话0319-3636157);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