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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官网平台_365体育投注官网_365娱乐app官方版下载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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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夏收顺利进行
1.政策内容
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麦机收供需精准对接,建立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代收代种服务清单,逐户、逐地块落实机具机手,分别对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的作业方式、机具调度、机手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公布“三夏”生产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解决机具供需失衡、跨区作业受阻等问题。麦收期间,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
2.适用对象
种粮农户,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3.操作流程
(1)提供周到生产服务,包括:开展供需对接服务,组建应急作业队,设立专用服务接待站,设立跨区作业服务站,加强机具维修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提供免费气象信息服务和优先保障农机用油。(2)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包括:核酸采样便捷服务,分级落实防控措施,对涉疫人员关怀服务。(3)保障机具转运通畅,包括: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免费通行,打通堵点卡点,实施“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和做好道路维护。
4.兑现时间
每年6月1日-6月30日。
5.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三夏”生产指挥调度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作业机车转运通畅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落实防疫政策,开展核酸和抗原检测服务。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指挥、巡逻、疏导工作。
联系人:王力涛 电话:3160229
二、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
1.政策内容
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坚决完成省下达我市种植任务。
2.适用对象
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主体。
3.操作流程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指标,依据各县(市、区)申报的承担任务数量,结合各县(市、区)玉米面积,确定各县(市、区)承担的任务指标。各县(市、区)根据农户意愿,逐级分解任务到乡村、到主体,待播种任务完成后,经审核验收,给予资金补贴。
4.兑现时间
8月1日-11月30日。
5.职责分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任务指标,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联系人:刘俊彦 电话:3165399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
1.政策内容
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36万亩,亩均补助1500元左右,因地制宜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等内容,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2.适用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3.操作流程
省级下达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规模后,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及资金规模,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辖县(市、区)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要及时批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省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农田建设项目。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5.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设计、评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财政部门、发改部门负责本级资金落实和使用监管等工作。
联系人:王延虎 电话:3681167
四、乡村建设
(一)农村厕所改造补助项目
1.政策内容
支持改造农村户厕14780座,每座补助500元~800元;新建农村公厕1500座,每座补助1万元。
2.适用对象
全市有户厕和公厕新建、改建任务的县(市、区)。
3.操作流程
省级下达项目申报指南,县级组织申报;市级汇总、审核、推荐;省级按照各地申报任务量,测算各县具体下达的资金额度。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前。
5.职责分工
市级审核推荐并做好日常监管;县级谋划申报并待项目确定后抓好项目实施。
联系人:张兴 电话:3681370
(二)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奖补项目
1.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每个奖补50万元~100万元。
2.适用对象
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所在县(市、区)。
3.操作流程
省级下达申报通知,县级组织申报;市级汇总、审核、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确定初选名单,根据村庄规模大小,给予分档奖补。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前。
5.职责分工
市级审核推荐并做好日常监管;县级申报并待项目确定后抓好项目实施。
联系人:张兴 电话:3681370
(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项目
1.政策内容
对新创建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争取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
2.适用对象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已批准创建的我市2022年度新增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3.操作流程
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综合评估和省级遴选的程序,从创建优势明显、工作基础良好、推进积极性高的市县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中遴选确定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名单,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4.兑现时间
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三年创建期内(2022—2024年)。
5.职责分工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的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县(市、区)级党委、政府承担示范区创建主体责任,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包乡村振兴示范区,责任到人、强化指导、开展协调,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措施等具体工作。
联系人:滑荣辉 电话:3168999
五、涉农央企进邢台
1.政策内容
涉农央企在我市成立的公司,优先推荐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通过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每个奖补100万元。
2.适用对象
新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3.操作流程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省级农业村农村部门核查,对符合标准的企业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由农业农村部新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安排资金奖励100万元。
4.兑现时间
新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后,第二年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5.职责分工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最终由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予以认定。
联系人:左清飚 电话:3680960
六、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一)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项目
1.政策内容
实施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工程,对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成员集中担保授信、提供信用便捷贷款,对“强龙担”贷款对象按照不超年化利率2.5%进行贴息贴费补助。
2.适用对象
全省范围内纳入2022年省农担公司“强龙担”助贷工程支持,且正常结清担保贷款本息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成员。
3.操作流程
借款人正常结清担保贷款本息后,省农担公司按规定标准核算贴息贴费金额,按季将贴息贴费资金向借款人兑付。
4.兑现时间
2022年6月开始。
5.职责分工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负责政策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政策落实工作。
联系人:李冰 电话:2222709
(二)农产品出口企业认证奖补项目
1.政策内容
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境内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国际认证,通过认证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适用对象
①符合申报条件,即于上一年度11月~本年度11月期间,首次获得境内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企业)或获得GAP、GMP、GLOBAL-GAP、NOP、JAS、ISO、HACCP等国际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产品);②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核。
3.操作流程
本项目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每年10月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查验认证证书原件合格后向省厅出具正式的推荐函。省农业农村厅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然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奖补名单。该项工作于该年度年底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将奖补名单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奖补名单将奖补资金通过省财政系统直接拨付项目县。
4.兑现时间
每年度项目评审工作于该年度年底前完成。
5.职责分工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初审、组织评审会,及时与省财政沟通等工作;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查验证书原件并及时上报等工作。
联系人:高军花 电话:3160133
七、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1.政策内容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每年力争优选2个取得突出进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享受省级补助500万元。
2.适用对象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省级现代农业精品园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3.操作流程
根据年度监测评估和项目谋划申报情况,优选取得突出进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后,择优扶持。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政策落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负责项目谋划和申报。
联系人:刘文智 电话:3680619
八、种业创新发展
1.政策内容
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开展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项目,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特色蔬菜种业。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950万元支持建设蔬菜全市优势种业企业。
2.适用对象
全市优势种业企业。
3.操作流程
支持1个种业企业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改善生产加工设备、仓储设施等基础条件,提升种子质量。在制(繁)种优势区,建设蔬菜、棉花良种繁育基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良种生产能力,保证用种安全。
4.兑现时间
2023年项目验收完成。
5.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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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建辉 电话:3162909
九、设施农业发展
1.政策内容
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600万元,重点建设蔬菜种植基地、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基地和优质羊肚菌种植基地,提高年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综合效力。
2.适用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3.操作流程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市级复审,省农业农村厅综合审查评估确定。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
4.兑现时间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5.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杨世丽 电话:3160082
十、大力推进奶业振兴
1.政策内容
对新建、扩建社会养殖场每个栏位补助1000元,对乳企自建牧场每个栏位补助2000元,建设智能奶牛场每个补助30万元~100万元,升级改造家庭牧场每个补助30万元;开展胚胎移植每枚胚胎补助2500元,购买性控冻精每支补助75元;对获批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在每年3~5月进行生鲜乳喷粉的乳企每吨补助500元。
2.适用对象
一是市域内规模奶牛养殖场。二是市域内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生鲜乳购销合同完善、承担社会责任、正常收购市域内生鲜乳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3.操作流程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奶业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下发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及验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项目督导检查。
4.兑现时间
2022年-2023年。
5.职责分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操作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落实。
联系人:张毅 电话:3163229
十一、中央厨房建设
1.政策内容
落实省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政策,引导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项目。
2.适用对象
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且主要产品与中央厨房企业高度相关的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自建或签约种养基地达到2000亩(年出栏5000头)以上。
3.操作流程
按照县级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的方式组织实施,省级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初审、综合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4.兑现时间
2023年。
5.职责分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当地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企业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评审后按照省级分配的指标予以推荐。省级根据各市推荐的企业情况,按照初审和综合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协调资金予以支持。
联系人:左清飚 电话:3680960
十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政策内容
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和水产品),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不含国家级脱贫县),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等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项目按照单个主体不超过其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年项目实施县由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摸底情况确定。
2.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项目实施县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操作流程
项目验收合格后。
5.职责分工
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实施、验收,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兑付。
联系人:宋博 电话:3163501
十三、加强产销对接力度
1.政策内容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积极承办第六届京津冀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全省蔬菜、水果、中药材、奶业等产业发展大会,促进产销对接,扩大邢产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2.适用对象
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产业大县。奶农及乳品加工企业。
3.操作流程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通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市场主体参加大会,实现生产主体和销售主体精准对接。
4.兑现时间
根据疫情形势不定期举办和参会。
5.职责分工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筹备召开产业发展大会,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生产和经营主体参加大会。
联系人:刘俊彦 电话:3165399
张毅 电话:3163229
杨世丽 电话:3160082
十四、组织银企对接
1.政策内容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召开系列专项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新业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促进银企之间“零距离”接触。
2.适用对象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重点项目。
3.操作流程
举办系列专项银企对接活动,宣传金融支农政策及产品,组织金融机构与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深入对接沟通,促进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在全市46个乡镇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工作,摸排金融需求、优化信贷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的有效对接和务实合作。
4.兑现时间
2022年-2023年。
5.职责分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联系人:徐冰 电话:316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