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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

        【字号:

          一、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

          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环保绩效晋级过程中,列入重点帮扶企业清单。属于“升A晋B”的企业,如部分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绩效管理先按高一级别实施,指导企业对标提升,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晋级;属于“D升C”的企业,如部分指标暂未达到C级标准,绩效管理暂按C级执行,指导企业对标提升,半年内环保指标达到C级标准后正式晋级。 

          对技改投资高于1000万、年产值5亿元以上或有意上市的“升A晋B”企业,列入帮扶企业清单,安排专人现场帮扶指导,环保指标达到相应标准后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晋级;属于“D升C”的企业,如部分指标暂未达到C级标准,绩效管理暂按C级执行,指导企业对标提升,半年内环保指标达到C级标准后正式晋级。 

          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企业环保绩效晋级过程中,列入重点帮扶企业清单。属于“升A晋B”的企业,如部分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绩效管理先按高一级别实施,指导企业对标提升,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晋级;属于“D升C”的企业,如部分指标暂未达到C级标准,绩效管理暂按C级执行,指导企业对标提升,一年内环保指标达到C级标准后正式晋级。 

          对技改投资高于3000万或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D升C”的企业,如部分指标暂未达到C级标准,绩效管理暂按C级执行,指导企业对标提升,一年内环保指标达到C级标准后正式晋级。      

          二、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 

          今年2、3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牢固树立“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日常执法要精确划分监管对象类别,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针对不同检查对象和同类对象不同特点,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确保一次性检查到位。 

          二)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加强在线监测、分表计电、无人机飞检、信访举报、网格上报等线索核查,对核实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原则上7日内完成复查,确保高标准整改到位。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线索核查外,原则上不开展日常现场检查。 

          三)实行隐患提示制度。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精准分类施策,对发现的轻微环境问题,以帮扶督促整改为主,实行容错式整改;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隐患尚未造成环境污染的,及时发放环境违法隐患提示函,力争帮助企业以最小的代价消除环境问题隐患。 

          三、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 

          今年2、3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各地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四、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 

          一)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规划满五年但尚未完成跟踪评价的各类园区不再实施入园项目限批,加强园区跟踪评价和项目环评衔接,实施并联审批。 

          二)加大业务指导帮扶力度。对各县市、区)进行分包帮扶,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人员对各分局审批人员进行“点对点”分包帮扶,随时开展业务咨询、培训、指导等工作;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专题研究解决各类审批难点、堵点问题。 

          三)取消部分项目总量指标前置条件。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五、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 

          建立由各行业领域专家、科研院所教授、环评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组成的专家技术团队,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重点行业企业以业务培训、现场诊断等手段开展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 

         

          解读:《关于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