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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官网平台_365体育投注官网_365娱乐app官方版下载科技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明白卡

        【字号: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详解 

            

          政策核心 

          1.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适用于除制造业以外且不属于七大行业的企业) 

          3.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适用范围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娱乐业除外。 

          适用条件 

          1.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4.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5.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6.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7.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适用时间 

          1.除制造业以外且不属于七大行业的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75%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100%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100%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办理程序 

          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支持措施 

          1.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 

          2.建立应享未享“一本账”。建立规上、中小、小微3类企业应享未享台账,为高效、精准开展加计扣除科技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3.建设“智慧河北加计扣除”一平台。针对研发费用难归集、费时间、耗人力的痛点,平台“一键归集”功能可自动生成辅助账和申报表,企业一键完成网上归集。 

          咨询电话    0319-3288316 

            

            

          关于科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措施(摘要) 

            

          1.加快下达科技项目资金。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择优支持一批科研项目,支持企业技术攻关,助力大学生稳岗就业。 

          2.加快下达科技企业补助资金。下达科技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激励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 

          3.加快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企业牵头,联合中科院等高校科研单位,实施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建设面向省重点产业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加大对科技企业贷款力度。深化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等6家银行合作,平均每家银行2022年为科技企业授信额度不低于100亿元。 

          5.举办“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专题活动。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安排400亿元信贷规模,对省级以上高新区2022年在建省重点项目、科技企业执行差别化优惠利率,优先配置信贷规模,对受疫情影响的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延期服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6.启动实施科技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与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合作,筛选推荐10家科技领军企业、100项重大科技成果、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畴,提供差异化服务产品和配套资源。 

          7.开展“一体两翼”提升行动。与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合作,面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为入驻企业优先提供股权投资、普惠贷款、项目融资、设备租赁等综合服务。 

          8.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应享尽享。联合税务等部门向企业精准送达减免税政策,简化优惠办理程序,优化退税审批流程,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9.扩大省级科技创新券使用。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和范围、扩充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增加创新券兑付额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 

          10.省市县联动推动“四个一批”。主动服务产业一线,与地方共同谋划一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推进一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一批科技招商投资项目。 

          11.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和对接服务。常态化征集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密集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创新挑战赛、项目路演等活动,助力企业柔性引才。 

          12.强化领导包联帮扶。成立5个帮扶督导工作组,加强对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和高新区项目等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的调度督导。 

            

          关于科技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 

        (摘要) 

            

          1.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激励政策。加强培训辅导和政策解读,用好《科技创新优惠激励政策“一本通”》,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加快下达科技项目资金。围绕制造业产业链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择优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实施一批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强化市县联动推动“四个一批”。推动省市县协同,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谋划一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推进一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一批科技招商投资项目。梳理凝练企业重大技术需求,谋划一批高质量“揭榜挂帅”榜单。 

          4.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和对接服务。加快建设市科技成果转化网,常态化征集和发布科技成果、企业技术和科技人才需求,组织开展多产业多领域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助力企业人才引育、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 

          5.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培训。依托365bet官网平台_365体育投注官网_365娱乐app官方版下载创新创业中心建设企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全市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组织参与“十百千万”“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一体两翼”等专项行动,争取更多企业、园区、项目、平台纳入银行重点支持范畴。 

          7.提升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力度。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券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创新券创新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省级创新券申领和兑付。 

          8.强化领导包联帮扶。大力开展“三包联三服务”帮扶督导活动,加强对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和高新区项目等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的调度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