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促进文旅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解读
来源:邢台日报 时间:2022-08-23【字号:大 中 小】
(记者籍明泉)文化和旅游产业是调整优化全市产业结构、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日益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日前,我市制定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9条政策措施坚持减压力和增活力相结合,将有力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克服困难、改善经营状况,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抓好文旅重点项目,既是对冲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现实需要,也是稳住行业发展基本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措施》中,首条就提出对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经文旅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贷款贴息,重点支持全市文化和旅游重大战略工程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融合示范新业态项目等。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贴息期内(一年度)所付利息的60%,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加快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行业龙头标杆的支撑。《措施》提出,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单位实施“以奖代补”。
对新获评的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国家4C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分别奖励25万元。
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我市文旅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受疫情冲击最重。减轻文旅企业经营负担,《措施》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拓展市场经营空间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恢复生产经营面临的堵点、难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支持旅行社发展方面,实施责任保险专项补贴,对在我市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以补贴方式全额返还责任保险费用;对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在支持旅游演艺企业发展方面,2022年,对持续稳定演出、具有良好市场影响力的旅游演艺企业进行专项支持,根据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量、演出收入、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市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15位的旅游演艺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
在支持文创企业发展方面,积极培育文创运营服务平台企业,根据平台企业文创和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营销、品牌策划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对文创和旅游商品示范购物店进行支持,根据商品种类、商品品质、产品特色、经营状况、环境设施、管理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
同时,《措施》还提出支持文旅企业拓展业务的具体举措,为今后相关文旅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消除障碍。
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加快文旅业恢复发展
日前,市文广旅局联手中国建设银行邢台分行,开展金融助力文旅企业消费活动。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可实现“一元游景区”,九龙峡、前南峪、天台山、红石沟生态农场等7大景区参与。还有更多景区、民宿推出力度不同的惠民政策,以期进一步激活暑期文旅消费市场。
当前持续的疫情造成大多数文旅企业资金链非常紧张。《措施》为市内文旅企业量身打造金融服务方案,以金融赋能助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
一方面,设立文旅专项信贷产品。
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善营贷、e抵快贷、景区开发建设贷、景区收益权支持贷等文旅特色金融服务产品,提高文旅企业融资便利性。引导金融机构成立文旅专项业务部门或文旅支行,加强对文旅企业及时精准服务指导。
另一方面,持续扩大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鼓励金融机构对文旅企业经营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除了资金,土地要素也是影响文化和旅游项目实施进度的重要因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文旅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改变原用地用途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