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道路两侧停车场统一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365bet官网平台_365体育投注官网_365娱乐app官方版下载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人行便道、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停车场(临时泊位)的设置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人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5日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二)停车泊位平面示意图和数量;(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四)城乡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我局对人行便道、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停车场(临时泊位)以外的停车场无管理权限及执法依据。
今年6月份,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成立了全市停车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小组。目前,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在牵头开展停车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我局将把本条线索告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您也可以直接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对于您提出的“个别单位或个人停车场所占土地,统一收归国有,交由城管部门统一管理”,依据我局职能权限及相关政策,暂时无法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