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科

负责制定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供水、节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指导城镇燃气、城市集中供热等设施的建设;负责供水、燃气、供热的应急指导;指导燃气、热力行业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城市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抗震防震、救灾防灾相关工作;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局系统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对外开放(包括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指导市七里河建设管理处工作。

负责协调本业务范围内监管单位与城管执法单位的案件移交工作。

按照职能划分,负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