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上报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工程维护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市区新建市政设施等工程事项(局系统外工程)的接管工作;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防涝、照明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及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的应急保障和污水处理的应急指导;负责城区照明节能和夜景亮化工作。
指导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承接、分解省关于城市污水处理的任务部署,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具体负责市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涉及我局的水环境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中水的相关工作;指导城区河道管理。
负责指导市政维护管理处、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工作。
负责协调本业务范围内监管单位与城管执法单位的案件移交工作。
按照职能划分,负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