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指导园林绿化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编制市区年度绿化计划;参与制定市区绿化规划;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园林设施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区风景林地的管护工作;参与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验收工作;指导城市公园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承担城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负责指导公园和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指导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创建工作。
参与指导城市市容环卫、生活垃圾处理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拟订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及整治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环卫设施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参与环卫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督导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环卫检查;牵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承接、分解省关于生活垃圾处理的任务部署,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局系统清融雪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原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善后工作;指导城市消毒杀虫灭鼠工作;负责全市“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园林城市(县城)和生态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县城)创建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对接市食安委的工作。
负责指导市园林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广场管理处、市消毒杀虫灭鼠研究服务站工作。
负责协调本业务范围内监管单位与城管执法单位的案件移交工作。
按照职能划分,负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