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监督抽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制,结合本部门“三定”规定和执法依据,明确了抽查的事项、依据、主体、内容、方式。
(二)建立市级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的原则,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监督抽查时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四)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规定,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实施机构人员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使每一项随机抽查事项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五)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依托现有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市双随机办督办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二)做好协调。各承担科室应主动与市双随机办、省住建厅对口业务处室沟通协调,及时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抽查方案、抽查比例。同时加强对县区局业务指导,上下联动,协调推进。
(三)严格抽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